□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青头潜鸭在白洋淀安家繁殖,白鹈鹕曹妃甸湿地现身,华北豹再现驼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越来越多珍稀动物落户燕赵大地,这是我省生态向好的生动体现。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全省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河北的地缘特点和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司法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助力“那么美”河北的生态颜值日渐靓丽。
深入推进机制改革
全方位守护青山绿水
“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必须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我省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雄安新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保定某环境卫生服务公司在承包安新县城主要街道清扫、垃圾转运业务期间,将生活垃圾转运业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某运输公司。某运输公司负责人联系其他人员,将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运输后直接倾倒,造成环境污染。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从生活垃圾源头出发,全链条、全过程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还在庭后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约谈当事人、释法明理等多轮调解,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目前,调解协议所涉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
设立雄安新区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管辖雄安新区周边涉白洋淀流域43个县(市、区)环境资源案件,是我省法院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改革的一个缩影。
我省法院积极探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机制,各地法院以重点区域的系统性综合治理为目标,积极探索开展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其中,围绕太行山生态环境保护、白洋淀流域综合治理、首都“两区”建设、塞罕坝森林资源及京津水源保护、衡水湖湿地保护、长城保护等目标,各地法院分别建立了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机制,打破传统地域划分及审判法庭固有的业务划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效果。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让破坏者转变为生态守护者
今年6月2日,秦皇岛法院携手多部门在北戴河新区外海约5 公里海域集中开展海上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8.5 万尾牙鲆鱼苗;2022年8月31日,邢台中院在临城县泜河公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向泜河投放鱼苗400余斤……全省法院积极开展补给性修复,保护生态环境,以司法力量助力生态修复、守护绿水青山。
为助力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优化,我省法院以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为抓手,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工作原则,把惩罚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者依法足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邢台中院专门制定出台《关于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中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意见(试行)》,坚持把生态环境修复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重要内容;石家庄中院牢固树立两头延伸(审前宣传教育、判后监督修复)、三金齐全(罚金、违法所得、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不修不缓(不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不适用缓刑)的环境资源审判理念,积极拓展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事财产刑,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修复;邯郸法院探索建立代偿修复、替代修复等制度,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 + 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全省法院积极落实以生态修复为主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充分发挥诉前磋商、司法确认等制度优势,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机制。邢台中院与邢台市财政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邢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在河北省首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用账户,为生态环境修复奠定了基础。
立足地缘特点
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河北省地貌复杂多样,兼有高原、山地、丘陵、平原、草原、盆地、湖泊、海洋和沙漠。我省法院不断强化系统性综合治理,以扎实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效,服务和保障燕赵大地生物多样性。
太行山是华北平原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更是燕赵大地的根脉。我省法院坚持系统思维,积极构建推进太行山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机制。
太行山沿线邢台市、邯郸市、石家庄市等五地中院共同签订司法协作备忘录,建立健全太行山河北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实行跨域立案制度、跨域重大案件一体化处理制度。积极开展跨省域司法协作,磁县、武安、沙河等法院与河南、山西兄弟法院通过签署司法协作宣言和备忘录等形式,全链条搭建太行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平台。
金秋九月,北京、河北、山西、河南四省(市)高院聚于太行山东麓的邢台市,签订太行山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商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新路径,开创四地法院太行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局面。
在助力渤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中,黄骅市法院积极构建津冀鲁环渤海执行协作机制,与天津海事法院建立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深入开展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调研。秦皇岛法院积极推进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集中管辖,在秦皇岛海域实现了全域海洋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集中审理、集中执行,统一裁判标准。
为护航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沧州中院与沧州市大运河办、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利用“一轴八员”平台与“诉前调解”平台,诉前化解涉及大运河生态环境修复及遗产保护的相关案件,推进大运河生态快速保护修复。
在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最美湿地”衡水湖方面,衡水中院创新举措,设立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实行“三合一”集中审理,构建“禁止+审判+修复”模式,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先予执行机制,全力护航衡水湖生态保护。
“新中国从这里走来。”为加强西柏坡红色教育基地和正定古城生态环境保护,省法院督促指导石家庄中院联合其他10个部门,制定实施意见,重点就滹沱河沿岸、西柏坡红色教育基地、正定古城等保护基地开展重点保护协作,协同推进域内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与修复。
汇聚司法合力
下好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守护燕赵绿水青山的司法实践中,我省法院坚持下好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多部门联合预防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侵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相配套,形成多方协同联动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力,打造环境治理“河北名片”。
省法院不断完善司法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会签《关于涉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与相关九部门联合会签下发《河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修复资金真正用于生态环境修复;与省检察院联合建立“河北省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库”,共同聘请 64 名公益诉讼技术专家,解决公益诉讼鉴定难问题。
今年8月9日,承德中院联合当地6家单位共同建立承德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主要用于滥伐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塞罕坝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张家口中院与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等14 个部门会签了 4 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加强与各行政机关在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方面的及时性、协调性、一致性。
全省法院还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预防破坏环境犯罪的有效抓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典型案例,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公开庭审和宣判,成立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引导公众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省法院、邢台中院联合出品的微电影《环保法官》发布上线;雄安新区法院创新打造“雄安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小卫士——蓝小绿”,通过生动形象的蓝小绿课堂,介绍了“生态负面清单十不准”……通过新媒体传播,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法治氛围。
“河北省地貌多样,生态要素齐全,这对河北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河北法院将继续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体系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内部协同与外部协作,擦亮河北环境资源审判名片,奋力开创河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茂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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