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刁志芳
望着眼前一片清澈的坑塘,故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检察官感到无比欣慰与自豪。可是谁能想到,就在不久前,这片坑塘还被大量的漂浮物及生活垃圾所覆盖。
今年3月29日,省检察院部署“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故城县检察院闻令而动,在保护大气、水、土壤、生态资源等领域下大力、出实招,利用无人机等高科技装备对四大领域环境问题进行航拍飞检。当无人机在郑口镇东河村附近进行航拍时发现:该村西北方向有一个养殖场,里面建有十四座养殖大棚,在养殖场西侧有一坑塘,面积大约有2亩左右,水面上有许多漂浮物及垃圾。根据航拍情况,检察干警迅速到现场取样快检固定证据,并进行实地走访。了解获悉,该坑塘已存在多年,起初坑塘内水体清澈,后有人在附近建起了养鸭场,养鸭场里的粪便及污水不断排至坑塘中,致使坑塘的水体被污染。
掌握第一手资料后,办案检察官立即把坑塘水体被污染的实际情况向院领导做了详细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随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研判,决定立案调查。为此,故城县检察院会同县环保、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及郑口镇政府等一同对该养鸭场及周围坑塘内的污染水体进行实地察看,找出污染原因,分析形成过程,厘清主体责任。8月2日,故城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清除鸭场周围坑塘内水体漂浮物及生活垃圾,杜绝将养鸭场产生的污水及生活垃圾再次排放至坑塘内。
检察建议发出后,故城县检察院及时对污染的水体进行跟踪察看,发现养鸭场负责人对清理污染物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因此整改进度缓慢、效果很不明显。为确保坑塘被污染的水体及时整改到位,办案检察官多次协同故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和郑口镇政府环保所及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找问题症结所在。
原来,清理坑塘的污染物及生活垃圾需要动用人员、车辆等设备进行挖掘,这就意味要花费大量资金,而养殖经营也不景气,并且该鸭场还承担着村内6家防贫监测户和脱贫户人员的就业岗位,他们的工资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办案检察官在充分了解鸭场存在的实际困难后,经与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帮助该鸭场申领养殖补贴。同时,办案检察官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指导鸭场制定符合实际又简便可行的整改方案,杜绝坑塘水体污染反复发生。
经过多次思想沟通,鸭场负责人转变了思想观念,表示一定加快整改进度,积极配合工作。几天后,鸭场先后出动大型铲车两台,运输汽车三辆,清理粪污700余方。经过一周的施工,鸭场周围坑塘内水体漂浮物及生活垃圾清理干净,被污染的坑塘又恢复了昔日的容貌。坑塘旁边还安置了“禁止倾倒垃圾”等警示标识,警示人们珍惜爱护周围环境。看着清澈的坑塘,周边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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