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晶 郭畅畅
近年来,景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动诉源治理工作,通过机制建立、法治宣讲、制度建设,能动履职,切实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努力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在前面、落到实处。
层层传导履职,建立多元化工作机制
为有效整合少年司法工作力量,景县法院有机整合院党组、少年法庭、社工团队工作力量,从源头预防到司法审判,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工作机制。2022年11月1日,景县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导涉未成年人案件诉前调解与诉源治理工作有效落实。
该院通过法治宣讲推进诉源治理,深化、细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工作,成立了“护航成长”普法宣讲团,宣讲团以保护权益、预防犯罪、守护成长为目标,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法为基础,每年2月、5月、9月、12月为集中宣讲月,通过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旁听庭审、家长课堂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讲,以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的提升巩固诉源治理工作成果。借助专业社工团队力量,搭建了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暨一站式救助中心,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罪犯、被害人进行帮教、救助、回访,开展法治教育与心理辅导,时刻关注他们的学习、生活及心理状况,减少未成年人再犯罪的发生。
深化院校合作,推进法治宣讲全覆盖
景县法院与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共同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多次专题座谈会,聚焦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讨论研究新时期未成年人维权工作联动机制,并对现实困境与应对策略进行交流沟通,为未成年人案件诉源治理工作搭建协作平台。
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违纪,全面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向纵深发展,景县法院与县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暨“一校一法官”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在中小学校法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将理论与案例结合,通过深入浅出地剖析,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提高学生明辨是非和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该院坚持“教育”融入“司法”,持续深化“院校”合作,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让少年法庭法官“走出去”,走进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宣讲,在宣讲中紧紧围绕“护航成长 向阳而生”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从未成年人身边的小事谈起,将法律知识潜移默化融入未成年人和家长头脑之中。先后举办法庭开放日1次、模拟法庭1次、送法进校园20余次,并制作“普法课堂”微视频作为中小学日常法治教育材料分发到各中小学校,实现辖区青少年普法工作的全覆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柔性司法相济,能动履职凸显人文关怀
在离婚案件、探望权案件的审理中,原则上禁止未成年人参与庭审,在此基础上,法庭设立了未成年人观察室,并安装有儿童游乐设施,借助轻松、温馨的空间,积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有表达意愿和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见,避免因忽视未成年人意见导致诉讼纠纷再发生,帮助未成年人平复情绪、消除顾虑,准确表达意愿,凸显柔性司法和人文关怀。法官也可通过观察室内父母和孩子的互动,发现关系亲疏,进而为审判工作提供依据,确保案件处理结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同时,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其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落实监护职责。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景县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令3份,当事家长均表示认识到自己在孩子教育管理上的问题,同时会吸取教训,在孩子今后的成长中尽到自己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
强化制度建设,巩固少年审判工作成果
为有效巩固少年审判工作成果,景县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并建立了离异家庭未成年人子女成长档案,形成“一案一档”管理制度,针对有特殊情况的未成年人,在诉讼结束后通过电话沟通、实地回访等方式,及时跟进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现状、抚养权及抚养费履行情况等。在刑事案件处理上,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流程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制作“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专用章,并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台账、涉未成年受害人等专门案件台账,为开展案件跟踪、回访、帮教等工作打下基础。
通过内外联动、携手共建,景县法院有机整合各类预防性法律制度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全过程能动司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以法促教、以法促学、定纷止争,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开展和法治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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