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博野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劝导下,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圆满化解,原告撤诉,双方重归于好。
原告小敏(化名)与被告小王(化名)自由恋爱两年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但生活中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产生嫌隙,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博野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多次与双方联系,发现二人并无激烈矛盾,遂将他们约到法院进行面对面沟通,并劝导小王作为丈夫和父亲要多关心、关爱、帮助妻子和子女。最终,小王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小敏也选择原谅丈夫,纠纷圆满化解。
张丽宁 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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