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天扬尘不见了,天也更蓝了。”近日,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某重点项目深州境内施工现场,对扬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时,护驾迟镇西黄龙村村民欣慰地告诉检察官。
就在4个月前,这里还是另一番景象。当时,检察官途经该施工现场时,发现有大面积堆土裸露未做苫盖,来往车辆通行有大量尘土飞扬,部分车辆粘带泥土上路等污染环境问题,随即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属地乡镇政府人员深入实地调查,并通过无人机、测距仪等科技手段及时固定证据,掌握第一手资料。
大气污染是“燕赵山海·公益检察”的重点治理领域之一,该院借势用力能动履职,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检察监督。在依法立案的基础上,检察官就施工现场扬尘等环境污染问题,采取“现场督促+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力促存在问题快速整改,确保重点项目绿色、安全如期建设,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环境污染隐患全面排查、处理,坚决做到“不环保不作业,不安全不施工”。
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积极行动,确立专人负责跟踪整改,在督促施工单位全力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对深州境内的该项目其他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并向相关 5 个乡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各工区工点加盖苫盖防尘网117000平方米。
半个月后,当检察官再次走进施工现场,裸露的泥土覆盖上了绿色防尘网,各种施工物料摆放整齐,入口车辆冲洗设备已经安装,喷淋设施装置不间断洒水抑尘,清扫车、扫水车频频出现在路段上,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治理。目前,衡水市籍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前往现场视察、调研扬尘治理成效,对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方面作出的努力予以肯定。
深州市检察院在加强个案办理的基础上乘势而上,与生态环境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深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的意见》,并推动其与责任企业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状,合力攻坚,共同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
牛敏 孟红美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