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
第03版:法案

交警查酒驾遇到“老熟人”一男子三次无证酒驾被查

河北法制报讯 (岂淑娟 张美月)酒驾被查一次按理说就应该“长记性”了,可偏偏有人不仅没有汲取教训,甚至还抱着侥幸心理一而再、再而三“碰触红线”。10月10日,滦州市公安交警大队雷庄中队执勤交警在辖区内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就遇到一名屡次挑战法律红线的“老熟人”,该男子第三次酒驾且无证驾驶被查获。

当日晚,雷庄中队执勤交警在乡间路张亭子道口设卡开展酒醉驾违法整治。20时26分许,民警发现一辆黑色小型汽车在检查点前停停走走,形迹可疑,随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人田某某摇下车窗时,民警闻到车内有浓烈的酒味,遂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田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田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田某某却犹犹豫豫、不肯出示。在民警再三盘问下,田某某才交代了其没有驾照的事实。更让人惊讶的是,田某某竟然已有两次无证、酒后驾驶的“前科”,分别于2020年4月、2021年11月两次被雷庄中队交警查获,这次是田某某第三次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雷庄中队交警查处。

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田某某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拘留7日的处罚;对田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拘留12日的处罚,最终合并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9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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