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日前,由大名县纪委监委、县营商办、县司法局联合推出的“企无忧”阳光执法监督平台上线运行,通过推动执法机关透明执法、企业网上评价、相关部门监督跟进,推动解决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多头、重复、随意执法等问题,积极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互惠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企无忧”阳光执法监督平台依托大数据,归集了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机构、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人员和各企业相关信息,设置了扫码入企、联合检查、紧急通道、统计分析、企业评价等功能模块。除刑事案件侦查,正在开展的纪检监察案件调查取证,已立案的行政执法案件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工作外,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进入市场主体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均纳入“企无忧”阳光执法监督平台。
执法检查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单位入口登录监督平台,选取检查对象、检查内容等事项,生成“入企”通行码,到达现场后出示“入企”通行码。各市场主体通过关注“大名微司法”微信公众号,从“企业入口”登录平台系统,通过扫码验证方式确认相关部门进行的执法检查事项、执法人员等信息。检查开始后,执法人员将检查过程、结果等信息第一时间进行线上记录。平台向企业公开每次行政执法检查的依据、程序和结果,企业可通过平台系统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合法合规情况进行评价,并可拨打电话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行政执法单位在同一天对同一企业仅能申请1次检查,多个执法单位需在同一天对同一企业进行检查的,可通过平台“联合检查”功能申请入企,在约定时间内共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同时,对上级交办、投诉举报、消防、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工业产品质量等突发事件需要行政执法检查的,可选择“紧急通道”,入企检查不受次数限制。
依托监督平台,各行政执法单位推进包容审慎精准执法,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精准监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被检单位以及高风险的市场主体可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适当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让执法检查有温度,提升企业获得感。企业通过平台公开的执法检查事项信息,进行有效自我管理,发现问题的及时自我整改,推动自身健康发展。
为保障“企无忧”阳光执法监督平台有效发挥作用,县纪委监委、县营商办、县司法局将对各行政执法单位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情况通报,对行政执法人员未按规定不正确使用平台而入企检查的,发现1次,县纪委监委对行政执法人员问责;发现2次,县纪委监委同时对行政执法单位主管副职追责;发现3次及以上的,追究该单位“一把手”责任,并责成该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行政执法学习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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