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16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利北街329号庄泰华庭10-3-701等2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230042271)。建筑面积81.69平方米,仓储面积7.49平方米。起拍价格683336.9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程法官,电话0311-6675811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梓:
本院受理原告周江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公告
河北铧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边振锋:
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奥大焊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邯仲案字第0497号案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科技中心12楼1206、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人民法院公告
李小虎、郝小青:
本院受理原告齐亚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兴隆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
兴隆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赵金锁、曹金英:
本院执行的李贵江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拍卖了被执行人曹金英名下位于正定县正定镇华府名邸7-2-2802号不动产(产权证号:0290015187)并作出以物抵债执行裁定。因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123执恢223号之一执行裁定、(2023)冀0123执恢223号公告。公告内容为:一、将位于正定县正定镇华府名邸7-2-2802号不动产(产权证号:0290015187)作价89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李贵江所有,以抵偿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判决义务,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李贵江时起转移;二、责令你于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迁出正定县正定镇华府名邸7-2-2802号房屋并腾清,交付申请执行人。逾期,本院将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30强制腾清案涉房产并移送申请执行人,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你二人承担。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平山县中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山西中基伟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平山县中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冀0131民初22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案件受理费应当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预交,(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320109058647,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韩树红:
原告赵爱军诉被告韩树红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31民初26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案件受理费应当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预交,(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320109058647,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
平山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杨建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5465,特此声明。
张磊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45924,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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