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程鸣)10月11日,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到辖区陈府镇集市开展以“珍惜鸟类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检察官结合近期办理的非法狩猎案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捕猎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今年9月,大厂某乡镇5名种植户为防止果实被鸟类啄食,使用粘鸟网捕获飞鸟,后因涉嫌非法狩猎罪,他们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到县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根据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5名种植户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捕猎野生动物,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因他们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等情节,故依法对5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切实提升案件办理效果,该院综合全案情况,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案发地村委会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及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经现场评议,认为承办检察官意见合情、合理、合法,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结束后,参加会议的县人大代表提出,类案的发生说明辖区不少村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了解不够,有关部门应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的认知。
该院对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9月21日,该院举行了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以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力度,研究制定划定禁猎区、设置禁猎期的方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发生;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提升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凝聚野生动物保护合力。
此外,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推动检察建议落到实处,该院注重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普法宣传,用能动履职助力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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