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吴伟贤)“现在商厦已经恢复营业,所有员工也重返工作岗位,我们还能继续合作,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10月11日,在唐县人民法院仁厚镇法庭,一起涉企纠纷案件的原、被告向办案法官送来锦旗,表示谢意。
2015年,被告某商厦公司与原告陈某签订租赁合同,将其经营的商厦地下一层租赁给陈某使用。2022年,双方对租赁履行事项产生争议,并引发矛盾,被告阻止原告使用商厦地下一层。后因矛盾升级,原告不满被告行为,设置各种障碍导致整个商厦都停止运营,处于歇业状态。2023年3月,陈某将某商厦公司诉至唐县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双方的租赁协议,同时某商厦公司赔偿其商厦地下一层闲置期间的各项损失。
收到案件后,办案法官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并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通过梳理沟通,法官发现原、被告之间并无积怨,只是因为一些小事相互赌气引发矛盾。
仔细梳理完案情和各方诉求,确定争议焦点以及调解的难点后,办案法官首先找到某商厦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公司负责人,向其分析双方做法的对与错,并讲明法律对合伙关系方面的规定以及诚实信用的“契约精神”,阐明如果双方长时间这样僵持不下,不仅会使损失进一步增加,还会造成入驻商厦的几十家个体经商户无法继续经营,造成上百名员工失业,希望其不要意气用事。该公司负责人听完办案法官的分析后,态度有所缓和,表示可以让陈某继续使用商厦的地下一层,但要求其放弃主张的闲置期间的各项损失。
被告做出让步后,办案法官马不停蹄地联系到陈某,对其阻拦商厦正常使用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向其释明矛盾的引发双方均有一定过错,并给陈某算了一笔“经济账”,建议其适当放弃主张的损失。经过一番耐心劝解,陈某认识到双方由于赌气引发纠纷造成商厦闲置损失巨大,在得知某商厦公司表态后,表示愿意放弃赔偿各项损失的主张,继续合作关系。
最终,双方都打开了心结,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继续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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