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王海波)“我要举报,我知道万某和杨某还盗过其他的墓……”在磁县公安局办理的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提讯时主动“爆料”,牵出另一起盗墓案件,从而使两个盗墓犯罪团伙成员纷纷落网。近日,磁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
2021年8月,万某、杨某伙同唐某等5人在磁县城南盗掘一处北朝古墓葬。其间,几人遇地下水导致盗墓计划失败。为鼓舞士气,万某向同伙吹嘘起自己几年前曾和杨某等人,在磁县另一处古墓葬实施盗窃,盗取了大量文物。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万某与杨某的“丰功伟绩”被唐某等人记了下来。不久,群众发现了该团伙盗墓时遗留在墓葬周边的发电机和抽水机,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团伙很快被一网打尽。审讯过程中,唐某为争取从宽量刑,主动举报万某、杨某曾伙同他人在磁县其他古墓葬盗墓的作案事实。
对此,磁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经过调查核实,公安机关最终锁定了涉嫌盗掘古墓的邹某、赵某、陈某、曹某的身份。截至今年9月,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经查明,2016年至201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万某、杨某与邹某、赵某、陈某、曹某相互串联预谋,在磁县城南大冢营村田地内的一座古墓葬盗墓。经过几个晚上的盗掘,6人挖掘出了一座完整的莲花尊和一座残缺的莲花尊、一座石灯,还有大大小小的陶人三四十个。后赵某将上述文物全部倒卖,6人将所获赃款110万元全部瓜分。
最终,经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邹某有期徒刑十年;唐某等5人十年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犯罪嫌疑人赵某、曹某、陈某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已被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