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5日
第04版:民生

没分土地不养娘?法律援助来帮忙

□ 河北法制报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袁军合 马彦丽

“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解决了生活大事,解了我的后顾之忧,我现在生活得很舒心!”10月12日,在行唐县某村,受援人杨老太对前来回访的行唐县司法局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感激地说。

今年7月初,年过七旬、身体虚弱的杨老太被二儿子王某二用轮椅推着,来到行唐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提供法律帮助。杨老太刚到法律援助中心时,身上有股刺鼻的味道,其满面愁容,交流困难。中心工作人员见此情形,立即上前询问老人诉求。原来,杨老太早年丧偶,体弱多病,育有两子一女,均成家独立生活。2015年起,其因病多次住院,欠下债务,后因行走困难,需人照料,住进养老院,又产生费用。二儿子王某二常年在外打工,只能在休假期间回家照顾母亲;大儿子王某大虽在家,但以得不到母亲土地经营权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对老人不管不问,不支付医疗费和住养老院的费用,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无奈之下,杨老太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

没分土地不养娘?法律援助来帮忙!了解情况后,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指派律师介入。指派律师接受委托,向当事人搜集了相关证据后,将王某大诉至行唐县人民法院并代理杨老太出庭。法庭上,王某大为自己辩解,称母亲偏向老二,在子女照看和分家析产上明显偏向老二,土地也全部交老二经营,自己深感不公,就对母亲产生怨气。老二既然分了土地,就应当承担全部赡养义务,自己不该承担赡养义务。针对王某大的辩词,律师严正指出,赡养父母是每一位成年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的权利。子女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赡养义务作为法定义务,不因未享受相关权利而主张不承担相关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都应怀感恩之心,做贴心孝顺的儿女。赡养父母也是给后代做表率,不能以不孝敬父母被全村人耻笑。王某大深受触动,留下了愧疚的泪水。律师和法官征求老人是否愿将自己的部分土地交由王某大耕种时,老人依旧坚持自己的承包地由老二耕种。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王某大按上一年度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的三分之一负担赡养费,并支付其应承担的医疗费和养老院费用。

解除后顾之忧的杨老太,现在生活得开心、快乐。她让二儿子到法援中心,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法援律师的热心帮助表达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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