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指引》和《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指引》(下称“两个指引”)。这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完善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协同工作机制”等要求的重要举措。
据悉,巡回检察制度从2018年5月开始试点以来,取得较好成效。随着巡回检察工作不断深入推进,(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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