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黄若磊 王逸晗)10月11日下午,赵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局会签《办理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工作指引》。文件指出,公检法三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时,采取“一站式取证”等方式,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避免因案件办理给未成年人造成次生伤害。
据介绍,询问性侵案未成年被害人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一方面,未成年人的理解和表达能力受限于身心发育水平,其自主、清晰、完整描述全案事实的能力不足;另一方面,询问易唤醒未成年人对伤害经历的回忆,方式不当容易给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需要稳妥、谨慎开展相关工作。为规范此项工作,三方共同会签文件,要求在针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方面应当坚持“最小伤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一次询问”等原则,采取未成年人能够理解和接受的语言和方式,避免诱导式发问,引导未成年被害人自主、完整地描述案件事实等,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