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房慧 王雨萌)今年5月以来,临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纳污坑塘整治开展监督,并取得明显效果。
临漳县检察院依托“古邺公益”办案团队,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与32人的公益诉讼志愿者团队,采取“乡镇自查+实地走访”的方式,分组划片开展纳污坑塘线索排查。同时,注重将技术支持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融合,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快速检验等手段,实现多角度取证、实时监测、动态跟踪,以科技为纳污坑塘整治监督赋能,活动开展以来共发现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物、漂浮物等隐患115处。
该院联合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域内115处纳污坑塘同步开展整治工作,同时督促各乡镇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网格员定期巡查报告,实现对农村坑塘、沟渠的常态化排查与动态监管。目前,该院已针对倾倒污水、垃圾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水域面积83.7亩,清理垃圾5030吨,投入资金达305万元。
该院对实地核验整改完成的乡镇,重点针对坑塘入口及周边环境倾倒生活垃圾、水面是否有漂浮物、水体有无异味变色等情况,结合责任乡镇提供的验收材料一一核验,确保整改效果,现已实地查验坑塘75个,59个坑塘通过验收。对未验收合格的乡镇,已依法向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督促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同时,通过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纳污坑塘整改常治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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