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瑞娥(130821197012122264):
本院受理的任亚鹏与宋瑞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案号为(2021)冀0105执2249号。异议人梁建平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我院依法作出(2023)冀0105执异302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5执异302号执行裁定书,现通知你来本院领取,如未领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胡红利、董素彩、邯郸市海潮物资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原告河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肃宁县耀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摩高韦登服饰销售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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