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冬慧)为进一步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着力破解检察机关不起诉后对被不起诉人移送行政处罚缺位的问题,10月18日,冀州区检察院联合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多家行政机关共同召开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座谈会。
会上,该院全面梳理实际办案中涉及行刑反向衔接的多项罪名、对应的主管机关及适用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并以表格化的形式向与会行政机关通报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行政机关代表分别就各自主管范围内涉及到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具体办案流程、职能分工、案件移送规则进行简要发言,并就落实行刑反向衔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如处罚决定权与执行权分属不同机关、是否超期作出行政处罚、不起诉后案件如何移送等实际问题提出探索性的观点和建议。同时,该院认为鉴于不起诉办案数量不断增加,未来涉及行刑反向衔接的执法、司法运用空间较大,各方应积极探索建立行刑衔接接收反馈、信息共享、跟踪督促等长效机制,真正实现行刑反向衔接板块运行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不起诉不等于不承担责任。”“‘不刑’不等于‘不罚’!”座谈中,大家进行了有深度的热烈探讨。会后,与会各机关表示通过交流座谈切实增进了自身对行刑反向衔接制度具体要求及“过罚相当”办案精神的深入理解,认为应进一步推进双方在行刑反向衔接中的紧密协作,构建双方沟通、协调、信息反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坚决不给违法犯罪行为留有可乘之机,避免出现影响社会公正的不利结果。
冀州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在实际办案工作中推进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制度要求,保障公正司法,推动严格执法,切实提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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