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1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23年11月30日10时至2023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程韬名下位于桥东区阜康路12号金茂商城1-1007号不动产。如有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有意竞买者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参与报名竞买。联系电话:0311-88706220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陈慧燕:

本院受理原告王秀明诉被告陈慧燕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31民初2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平山县人民法院21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郭虎平:

本院受理原告张彦东诉被告郭虎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31民初2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石家庄金诺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孟雷与被执行人程韬、石家庄市新版彩印有限公司、刘瑶、石家庄金诺担保有限公司、程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单位送达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2023)冀0108执恢28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网络询价报告(三份),并将程韬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东区阜康路12号金茂商城1-1007号(不动产权证书号:230042748),予以拍卖,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裕宁街77号)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网络询价报告有异议可在领取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否则视为对网络询价报告的认可,我院将依法在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司法拍卖。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从子建、董笠弘、迁西县万佳铁选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迁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从子建、董笠弘、迁西县万佳铁选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27民初24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迁西县人民法院

高鑫:

本院受理原告窦静伟诉被告高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冀0821民初7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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