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2日
第05版:法治河北

专项立法保障全域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

《唐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聂建宾)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令〔2023〕第2号发布,公布了《唐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确定了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范围和责任主体,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唐山市规划体系;明确了在项目审批、出具规划条件、方案审查等环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环节各方责任;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同时,对“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运行使用”的要求以及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考核评价方式等均作出了规定。

据悉,自2021年6月唐山市入选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以来,该市在海绵城市建章立制、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管理、验收运维等全流程管控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打造了丰南体育公园、开平铁路公园花海沿线、高新龙华道火炬路等一批典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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