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2日
第07版:平安·基层

滦南警方打掉一特大骗销货车团伙

抓获涉案成员13人 已追缴涉案车辆12辆

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张怀平 周宇峰 记者 张志青)近日,滦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一年之久的艰苦侦查追赃,成功打掉一个以签订买卖合同为手段诈骗二手货车、以伪造抵押手续出售销赃的特大诈骗、销赃犯罪团伙,抓获并起诉全部涉案成员13人,案值高达400余万元,已追缴涉案车辆12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2022年6月份,滦南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其零首付分期付款购买了一辆高栏轻型货车用于跑运输,因经营不善,对外发布了出售车辆信息。玉田县徐某主动联系他,以自有车队跑运输为由提出购车意愿,并承诺先期支付少量购车款,剩余车贷由其按月偿还,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后将货车开走。没有料到的是,徐某在支付完两个月的车款后,以资金紧张为由不再支付,随后便失去联系。

滦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报警后进行初查,在摸排中获知该县发生过5起类似购车事件,在进一步调查时发现临近县(市、区)公安机关也有相同报案。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分析研判,最后决定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滦南县公安局迅速责成经侦大队牵头,组成专案组侦办此案。专案组经过夜以继日的侦查工作,通过摸排调查、与邻县区公安协作,以徐某为首的诈骗销赃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自2021年10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等途径寻找车主出售货车的信息,后主动联系车主并表达购车意愿,虚构以自家有配货公司、有固定的货源、需要购车进行运输的理由,先期支付部分车款并承诺此后按月支付购车款为诱饵,安排杨某等人与车主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再让车主拿着合同及给付的部分车款在车辆前拍照,交易完成后,由临时司机将车开回玉田县。到玉田县后,徐某安排杨某等人伪造抵押手续,以抵押车形式对外出售将车辆变现。后经串并案,警方查证确认以徐某为首的骗销犯罪团伙诈骗二手货车案件57起,其中唐山市滦南、丰南、滦州等县(市、区)39起,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海港开发区等地13起,天津市5起,被骗二手货车总价值高达400余万元。

在唐山市公安局经侦、技侦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先后抓获徐某等犯罪嫌疑人13名,并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专案组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两手抓”原则,通过审讯及对涉案车辆的轨迹信息研判,获得部分涉案车辆线索,民警先后多次远赴山东、河南、湖北、辽宁等多省追回被骗货车11辆。近日,民警经过深入研判,发现被骗的第12辆货车在四川某地有活动轨迹,便奔赴当地开展工作,克服多重困难,经三天两夜不停奔波,终将被骗车辆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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