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席燕春)近日,赤城县公安局炮梁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及时出警,联合当地林业部门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鵟。
“不知道是鹰隼还是猫头鹰,没见过,也许是保护动物!”炮梁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看到一只受伤的大型鸟类,不知道名字,需要警察前来救助。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河道内有一只外观通体褐色、弯钩嘴、尖锐爪子的大型鸟类,靠近后发现其无法展翅飞翔,嘴部有伤痕,猜测已受伤多日。民警见状立即联系林业救助站,安排专业人员开展救治,同时对报警的村民保护野生动物的举动提出了表扬和感谢。
民警将动物移交林业部门进行救治。经过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认真细致检查,确认这是一只二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鵟。目前,这只大鵟因受伤不具备放生条件,待伤口恢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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