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 通讯员 鲍璇)被告公司因经营困难,未能如期向原告公司支付合同款项,引发诉讼。近日,涞水县人民法院永阳法庭法官工作站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不仅有效助力两家企业化解纠纷,还最大限度降低了企业参与诉讼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
原、被告公司合作多年,后受疫情影响,被告公司生意受阻,资金链断裂,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原告公司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10月,被告共计拖欠原告货款436万余元,后被告为原告书立欠条一张,但被告在约定还款期限仍未支付款项,致使原、被告双方矛盾加剧。今年10月,原告将被告起诉到法院。
因双方系永阳法庭辖区的重要企业,永阳法庭法官工作站的法官及时了解到该起纠纷,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初次调解时,双方争议较大,情绪激动,各执一词。被告公司负责人表示,双方合作多年,待自己经营状况改善后一定会及时给付欠款。原告负责人则激动地表示,被告不讲诚信,一直在找各种借口拖欠货款。原告不仅要求被告立即还款,还要求支付延期给付期间的利息。调解一度进入僵局,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不欢而散。
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多次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向其释明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利弊。经过法官的反复协商,被告公司提出能不能分期付款并向法院申请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为企业减少一部分诉讼费支出。原告公司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意了被告提出的分期付款方案。
鉴于此,10月18日,法官进行诉调对接,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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