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人: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辅警 赵自杰
整理人:通讯员 苗文金
河北法制报记者 章彤华
今年4月26日傍晚时分,我正在龙湖警务站值守,站外是行色匆匆赶着回家的人群,站内没了白天的喧嚣,偶尔对讲机会传来断断续续的指令声。突然一个女子的声音“冲”进站来——“您好!警察同志,我要报警!”
“我的车子丢了,请帮帮我!”推门而入的是一位穿着红色上衣的女子,气喘吁吁地补充道,焦急的语气中透着慌乱。
“别着急,坐下慢慢说。”我和同事先安抚住当事人的情绪,然后耐心地询问事情的经过。
女子自我介绍说姓刘,当日13时30分左右骑着电动自行车出来,把车停在人民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东南边的便道上后,匆匆忙忙去办事。等到16时30分许,她办完事回来,电动自行车却不翼而飞了。她以为自己记错了位置,来来回回找了半天,但都不见电动自行车的踪影,此时她才意识到车子有可能被盗了,因为她忘记给车子上锁了。
“放心,有我们哩。”面对懊恼不已的刘女士,我和同事好言安慰了一番,然后立刻调取案发现场的公共视频循迹溯源。视频显示当日14时许,一名男子在刘女士的电动自行车附近逗留了大约5分钟后,见四下无人,便将车骑走了。我们沿着嫌疑人的逃跑轨迹一路追踪,发现其在气象局旁边的一条过道失去了踪迹。随后我和同事马不停蹄地赶到现场实地走访,期望找到蛛丝马迹,可惜铩羽而归。
“小案”事不小,枝叶总关情。虽然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但我和同事没有放弃,从海量的公共视频资源中一帧帧地筛查过滤,大海捞针一般地挖掘线索,可依旧劳而无功。此后一连几天,我和同事日夜轮番盯守嫌疑人有可能出没的地方,可嫌疑人如同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案件没有结果,我和同事寝食不安,如同着了魔怔似的,不厌其烦地寻找线索,希望找出端倪。而刘女士也时不时打电话过来询问案情,这令我们每个人心头都仿佛压了一块石头,暗暗发誓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这个小贼刨出来。
我和同事把案件现场的视频看了不知多少遍,嫌疑人的相貌特征、逃跑路线和受害人的车辆特征都深深地烙在脑海中。转眼间过了半个月,案件仍没有转机。难道这小小的盗窃案真要悬而不决吗?我们不甘心。
功夫不负有心人,转机终于来了。龙湖警务站处在人民路和滏东大街交叉口西南角,早晚高峰时人流较大。这天傍晚又轮到我值勤。我盯着外面路上的车水马龙,异想天开地琢磨嫌疑人会不会混迹其中呢。
这时,一个熟悉的人影闯入我的视野——招牌式的相貌特征、有特点的黑色T恤衫,就是他!我赶紧招呼同事们取了警用装备,兵分两路,前后夹击,最终将该嫌疑人控制。
嫌疑人名叫杨某,起初他并不承认4月份盗窃电动自行车的不法事实。我们把其带回警务站,在证据下,杨某低下了头,如实承认偷了刘女士的电动自行车,同时供认自己现在所骑的电动自行车也是刚从医院附近盗窃所得的。
经查,半个月来,杨某连续盗窃了4辆电动自行车,其中3辆已卖给路边流动收废品的人员,其中一辆便是刘女士的电动自行车。
虽然抓到了嫌疑人,但刘女士的车已被变卖,我和同事都觉得遗憾。这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刘女士反过来安慰我们,说:“车没找到不要紧,现在抓到了偷车贼,以后他就不能再为非作歹了,这比什么都重要。而且你们警察为群众所做的一切,我们都看在眼里,也记在心里,谢谢你们!”
群众满意不满意一直是我们工作的标准。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把“小案”当成“大案”办,让社会平安、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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