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薛今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更有甚者,“吃一堑不长一智”,一错再错。近日,高速交警景县大队就查获了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当天9时许,该大队民警在衡德高速龙华收费站口执勤,在对一辆小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双颊双眼泛红,眼神迷离,未等交警开口询问,便忙不迭地表示自己要拉母亲去看病,并向民警解释自己双眼通红是因为上夜班所致。民警在核查其驾驶证时,闻到该男子身上散发出阵阵酒味,遂对其进行了酒精筛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100ml。见此情形,驾驶人张某承认自己确实酒后驾驶了。
张某称,他当日凌晨4点下了夜班后和同事们喝酒到5点多,其间自己喝了4瓶啤酒,回家睡了一会儿,8点就开车带父母去衡水看病,以为早上没人查,没想到还没上高速公路就被查到。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曾于2016年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这次属于“二次酒驾”。
最终,民警依法对张某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吊销张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能重新考取。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