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王天琦
11月1日,随着犯罪嫌疑人卢某等4人从浙江被成功押回,发生在青县境内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中的6名涉案人员已归案。
遭遇“朋友”骗局
10月7日,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朱某报案,称其被一男子骗走98万元。接案后,该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民警立即上案,对此案展开侦查。
经询问朱某得知,当天,朱某突然收到一条自称是其外地“朋友”的男子要求加其为微信好友的信息。因朱某与这位“朋友”熟识,未加思索,便点了确定。这位“朋友”通过微信打字告诉朱某,他眼下有笔298万元的转账,因不方便以个人名义转出,想请朱某帮个忙,把钱先垫上,打到一个指定的账户内。“朋友”随即给朱某发过来一张298万元已转入朱某银行账户的转账记录,并给朱某发过来一张“朋友”的人脸照片,称其正在开会,不能语音或视频通话。见“朋友”有了难处,出于多年关系的考虑,朱某第一意识是帮忙,可迫于一时凑不齐这么多钱,便将手头的98万元打到“朋友”指定的账户内。谁知,钱发出去后,“朋友”却拉黑了朱某的微信。朱某赶紧给朋友打电话联系,得知朋友根本就不知道有这回事。此时,朱某才意识到被骗了……
案款流向多地
根据朱某提供的情况,办案民警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当即确定那份转账记录是伪造的,而那张朋友的人脸也是通过技术手段替换的。办案民警立即调取了涉案银行账户。
经查证,接收朱某转账的银行卡持有人为闫某,河南人。闫某通过其账户将98万元中的50万元转到了家住曲阳县的王某银行卡上,将26万元打给了南京市的岳某(该款显示很快转到了境外),将9万余元转给了山东日照的于某。办案民警发现,闫某银行卡账面上尚有12万余元,民警当即将此款采取紧急止付,予以冻结。
经过对案件进行前后梳理,深入研判,办案民警决定先从数额最大、取现金最多的王某入手展开工作。经摸排,发现案发时王某在大同市活动的轨迹。
事不宜迟。重案中队中队长蔡振华立即带民警火速赶往大同市,对王某展开抓捕,但发现王某此时已离开,返回了曲阳。民警们来不及半刻停歇,连夜赶到曲阳县。经工作,将王某在其家中成功抓获。随之,民警们又奔赴河南,将闫某抓获。
案中疑现“黑吃黑”
经审讯,闫某交代了其将50万元转给王某的事实。王某也对其将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团伙并帮助在大同市取款50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钱取出后已全部被4名贵州男子带走。
为彻底查清案件事实,办案民警即刻再次奔赴大同市进行调查取证。经调取银行附近监控录像,发现王某在将钱取出后,交给了在此等候的4名贵州男子。这时,又有一名操东北口音的男子过来,言称这50万元钱是转给他的,他要带走这些钱。为此,双方发生了争吵,4名贵州男子一起上手,将东北男子狠狠教训了一顿,然后带王某上车,快速离去。
通过对案情前后过程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办案民警发现,此案与其他电诈案件大不相同,因为将钱转入王某账户的犯罪嫌疑人与和王某联系取钱的不是同一伙人,这里面极可能存有黑吃黑的嫌疑。“如果案情事实果真如此,涉案资金将有望追回。”办案民警们不禁心头一喜。
根据监控录像的显示,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牌照为当地号牌。办案民警迅速展开以车找人工作,得知此车来自当地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通过租赁公司提供的信息,办案民警很快确定租车人是卢某和李某,且均来自贵州。办案民警立即围绕卢某和李某展开摸排工作,发现卢某、李某二人在“抢”走钱后,已于当日返回浙江。
赴浙江抓获疑犯
10月23日,从大同市赶回的办案民警,顾不上半刻休息,在中队长蔡振华的带领下,直奔浙江。
在青县公安局技术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民警们相继辗转于浙江的金华、义乌、东阳等地。经过连续3日深入细致的摸排,最终发现了卢某等人在浙江东阳市的行踪。在当地警方的有力配合下,民警们快速行动,在一出租公寓内将参与作案的嫌疑人卢某、岑某、罗某3人成功抓获。同时,将4名犯罪嫌疑人还未来得及挥霍的10万余元涉案资金依法查获。但此时,李某却已离开东阳。
经就地突审,3名犯罪嫌疑人对联系诈骗集团和银行卡主转移涉案资金,并采用黑吃黑的方式吞掉50万元涉案资金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平日行踪不定的李某现已去了义乌市。
根据3名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信息,10月26日,办案民警又火速赶到义乌市。经过两天两夜的蹲坑守候,最终在义乌市内一路口处,将驾驶车辆、正在等候绿灯通行的李某就地抓获。
从案发的10月7日到28日,在20多天的时间里,青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先后辗转六省市,行程5000余公里。到目前,已为受害人朱某成功追回24.5万元。
接下来,办案民警将以不破此案、绝不收兵的勇气,继续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全力追捕。同时,追缴被骗资金,尽最大努力挽回受害人的损失。
目前,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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