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月
“执政严明好卫士 济困扶危好公仆。”不久前,芳芳(化名)的父母向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送上这样一面锦旗。
11岁的芳芳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小女孩。她从小父母离异,后跟着母亲改嫁。因为继父常年需到外地看病,母亲只能经常扔下她和年幼的弟弟独自在家。66岁的邻居王某便有了可乘之机。2018年开始,王某多次潜入芳芳家对她进行猥亵和恐吓。备受身心煎熬的芳芳开始一次次自残,最终被迫休学。
芳芳父母觉察异样后随即报警。按照枣强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会签的《关于加强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侦查工作的意见》,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并在该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与公安干警共同完成了对芳芳的取证工作,避免了对她的二次伤害。
而另一边,有着猥亵儿童犯罪前科的王某却矢口否认犯罪事实。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王某仍然拒不认罪,定罪证据仅有被害人陈述、芳芳父母及邻居证言,现有证据难以充分证明其犯罪事实。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院当即决定自行补充侦查。办案检察官先后深入芳芳所在的村庄和学校向密切接触人员收集证据,调查芳芳受伤害的情况,并对王某的数千条微信聊天记录进行逐一排查,最终固定证据10余份,有效完善了证据链条。同时,通过自行侦查又追加了王某一起遗漏的猥亵犯罪事实。
为切实维护芳芳的合法权益,检察院决定支持芳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索精神损害赔偿,为其康复治疗提供经济支撑。该院积极联系公安机关聘请权威鉴定机构对芳芳进行精神损害鉴定,确认芳芳为抑郁症、创伤后应激障碍;又联合县妇联邀请心理科专业医师对芳芳进行心理测评,测评报告显示芳芳存在严重心理偏差和一定程度交流障碍,建议配合药物进行心理治疗。最终,王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同时被判决赔偿芳芳精神抚慰金4万元。
罪恶最终受到了严惩,但检察官的心却没有彻底轻松下来。办案中发现,芳芳的继父常年患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平日里仅靠母亲打零工维持生活。如今芳芳更是需要长期服药治疗,让这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了解情况后,该院启动司法救助快速反应机制,组织未检部门与控申部门联合走访、共同办案,仅用4个工作日,便为芳芳的家庭申请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发放到芳芳父母手中。
接下来的日子里,办案检察官像亲人一样一次次为芳芳和她的家人开展亲子教育活动、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跟踪测评,鼓励他们尽快走出阴霾、重拾生活信心。笑容又慢慢地回到了芳芳的脸上,现在的她,已经重返校园开启了全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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