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白春娥)今年以来,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以全区“冀时语”司法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专家库成立为契机,牢固树立“大调解、大服务、大发展”的理念,立足解决“靠啥调、谁来调、怎么调”的问题,着力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筑起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该院在基层法庭设立“联合调解室”,聘请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任专职调解员,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进行调解“过滤”,将矛盾进行“缓冲”,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过滤体系。法庭对辖区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将辖区的村民干部纳入“编外法官”队伍,作为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配合法官开展调解等工作,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截至目前,全区基层法庭诉前调解案件313件。
“冀时语”司法调解委员会整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诉源治理资源,下设司法调解中心,同时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前沿调解作用,构建起全方位司法调解体系。该院积极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派驻调委会值班,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自调委会工作室运行以来,该院共承办案件85件,已办结62件。同时,该院积极参与全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发挥调解专家优势,做到矛盾化解在基层。
该院还充分发挥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各类矛盾风险隐患,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在调解过程中,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对咨询尽快回复,对委托尽快回应,对已收案件尽快组织调解,最大限度维护地方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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