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刘晓禹:
本院受理原告段荣宁诉被告刘晓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西达农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冀0110民初34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马晓伟:
本院受理原告李兰保诉你(2023)冀0183民初3130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183民初31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海宗:
本院受理原告王福生诉你(2023)冀0183民初3320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183民初33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鹏:
本院受理原告张轩诉孙进超与你(2023)冀0183民初3261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183民初32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23年12月14日10时至2023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翟旭磊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区中心路北龙威街西侧蕊园小区1-1-602号等2处不动产。有意竞买者及优先购买权人请登录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参与报名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须到本院办理优先权购买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河北省保定市直隶公证处贾新民不慎将公证员执业证丢失,执业证号为103061119970343,声明作废。
张建华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0314,特此声明。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