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红玲 周歆婷)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和最高检工作要求,11月1日,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杨带领干警来到县司法局走访座谈、听取律师意见,进一步推动律师阅卷活动。
座谈中,检察干警就律师阅卷“现场+异地+互联网”三位一体服务模式进行详细介绍,播放了《律师互联网阅卷操作指引》,发放了律师阅卷“三问三答”宣传手册。交流中,检察干警认真听取了律师对提供阅卷等诉讼服务的意见,现场对律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此次走访座谈活动得到了县司法局和律师代表的一致好评。
据统计,今年以来,兴隆县检察院共提供现场阅卷服务86次,异地阅卷服务3次,12309互联网阅卷服务63次。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优化检察诉讼服务,为律师阅卷提供更便捷、高效、顺畅的服务,构建和谐检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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