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正定县正定镇车站东街34号盛华园3-2-2701号不动产,住宅建筑面积126.21平方米,仓储建筑面积11.29平方米。起拍价:945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师法官,电话0311-66758114,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1月2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25号恒大城3-3-18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430052391),建筑面积133.52平方米。起拍价:1640000元,保证金:164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马法官,电话0311-66758088,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伟:
关于贾沛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108民初100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据申请人申请对你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龙泉花园东区26-1-1601、26-1--106不动产予以拍卖。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108执恢364号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孙向中:
本院受理原告董文轩、郭路方、杨立星、梁瑞忙、芦学国、丁尚和、彭永华、宋成贵、李登恩、董建良、吕双进、潘志奎、潘志毅、曹春分、张瑞化、吴二华、马英立、梁永军、马军平、马增强诉被告石家庄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向中、中土城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付闽: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厚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传胤、付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辽宁源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宁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辽宁源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平山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河北省保定市直隶公证处贾新民不慎将公证员执业证丢失,执业证号为103061119970343,声明作废。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