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及时化解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办案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劝解双方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清苑法院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消弭物业与业主矛盾,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诉源治理效果。
姜雅静 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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