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告公司因银行账户被冻结,现金流停滞,业务陷入瘫痪状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提出置换保全方案,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后,作出变更保全裁定书,冻结被告公司股东相应财产后,第二天便将被告的银行账户全部解除冻结,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
清苑法院在财产保全工作中,注重因案施策,善用活用保全财产置换措施,选择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尽最大可能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
姜雅静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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