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涞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巧用调解手段,圆满化解一起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告从原告处购买价值18万余元的冷冻鸡肉,未按时将钱款支付给原告,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法官查询发现,被告被冻结的账户为资金流转账户,若冻结将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于是,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促使被告承诺分期进行还款,原告亦表示同意,并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这样,既保证了原告申请保全的目的,又保障了被告的正常经营。
韩小国 杨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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