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当事人身份证号决定书编号裁决日期1王泽1301251987❋❋❋❋753X13012526001926662023年11月15日
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公告60日期满后60日内依法向行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行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