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
第08版:法苑播报

桃城区法院与多部门建立司法行政联动协作机制

河北法制报讯 (孙景琛)近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与区直多部门签署司法行政联动协作备忘录,为多领域进行司法赋能,努力为全区营造更好更优质的法治环境。

11月9日,桃城区法院与桃城区教育局就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座谈,联合签署“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就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展开探讨并达成合作共识。明确了双方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协作机制,积极合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普法活动;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培训协作机制,选派推荐资深法官或法官助理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一对一为结对学校开办法治教育课程,并协同开展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学校保护协作机制,协同开展家庭教育引导;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作机制,推动涉未成年人保护、涉校园矛盾纠纷诉前化解,鼓励教育局、学校积极参与诉前、诉中和执行阶段调解。

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提升消费纠纷化解效能,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桃城区法院与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就合力预防和化解消费纠纷开展了专题座谈会,并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区法院与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区级部门“总对总”协作,在区级层面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利,力争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处理在源头。建立健全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法院对于群体性、典型性的消费纠纷,可采取诉前委派、诉中委托的方式,委派(委托)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协助调解,发挥第三方组织的作用。同时,对于社会普遍关注、投诉多发的重点消费领域,市场监管部门也可邀请人民法院法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指导以及疑难问题分析研判,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裁判有效衔接。意见还明确了推动司法建议与行政执法有序衔接、推动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常态协作、开展联合普法、联合培训等内容。

桃城区法院还与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桃城区法院与桃城区人社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常态化工作联系与信息沟通;定期召开重大争议案件会议,构建群体性纠纷预警处置机制;坚持务实高效、共建共享的原则,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共同探索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用共享;坚持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加强劳动争议纠纷裁审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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