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保停)修车后迟迟不支付修车款,一男子被诉至法院……近日,武邑县人民法院通过发出支付令、答疑解惑,顺利执结了这起小标的维修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曹某及时支付了案款。
2021年,曹某因车辆损坏到赵某汽车修理店维修,产生费用650元。车辆修好后,曹某承诺半个月内结清费用。两年来,赵某多次催要,曹某始终未予支付。赵某无奈诉至法院。经审查,法院向曹某发出支付令,限曹某在收到支付令15日内给付赵某650元汽车维修费。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曹某依旧未履行,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执行标的额较小,立即向曹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收到相关文书后,曹某匆忙向执行局打来电话,询问信用惩戒的后果。法官为他耐心解答,告知其若不及时履行欠款,不仅会被限制高消费,还将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对自身出行、生活会造成种种限制。曹某思考片刻后,表示深感舆论的压力和信用惩戒的风险,当即向法官表示愿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于当天将标的款汇入法院执行专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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