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杨艺伟)日前,高速交警深州大队民警巡逻至大广高速广州方向1535公里处时,发现一爆胎的蓝色小客车停靠应急车道内,后方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遂上前了解情况。
民警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张某从高阳县驾车回山东济南老家,途经此路段时,车胎轧到铁物导致爆胎,其连忙靠边停车报警寻求帮助,慌乱中完全忘记在车后方摆放警示标志。
民警立即在车辆后方做好警戒,提示后方车辆注意避让,减速慢行,随后对驾驶员张某的驾驶证进行检查。张某谎称自己没带驾驶证,身份证号码也记不住。在民警再三追问下,张某才承认自己并未取得驾驶证。
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10日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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