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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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作出四方面修改

规范民用建筑装饰装修行为 加强民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

河北法制报11月28日讯(记者 张乔)今天,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规定(草案)》针对导致建筑装饰装修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做了四方面修改。

界定建筑类型范围,根据当前建筑装修实际,界定法规适用范围为民用建筑,并明确其概念和边界。

界定装修行为范围,聚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破坏承重结构、违规动火等行为作出规范,对不影响建筑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的行为不纳入该规定调整范围。

界定职责范围,纵向上明确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装饰装修活动指导和监管,乡镇、街道负责对装修活动登记巡查;横向上厘清不同规模装修工程之间的义务区别,装修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责任边界。

明确法律责任,对应责任义务规定违法处罚,使责任义务与违法后果相对应相一致。装修人未履行报送、告知义务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规定的禁止行为一一对应修改完善罚则;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的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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