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 通讯员 张海鹏)曾经的好朋友好伙伴,如今成盗窃“黑手”;他把你当好朋友,你却拿他当“取款机”……日前,馆陶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通过微信支付盗刷他人银行卡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闫先生您好,我是xx银行,经查询,您的信用卡欠款6800元,已逾期90天未还……”前一段时间,馆陶县的闫某接到某银行的欠款提醒电话后,立即打开短信进行查看。当看到自己卡里余额时,他顿时傻了眼:本来钱应该是越攒越多,可现在怎么越来越少了?闫某平时很节俭,没有大额开销,自己的手机也没有丢失过,这钱是如何不翼而飞的呢?于是,他赶紧到馆陶县公安局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一边安抚闫某的情绪,一边向其了解具体情况,并调取了闫某最近的支付记录。结果发现,该银行卡进行过多次大额转账,且闫某本人并不知情。民警怀疑闫某的银行卡被盗刷,立即对其银行卡账单和相关软件支付记录进行梳理,发现闫某和一个微信号已被注销的微信好友有过多次转账记录,分别转账500元、2000元、3000元不等。
经办案民警调取大量微信转账支付记录,发现辖区居民张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依法将其传唤到案。
张某某被民警传唤,神情极不自然。面对民警出示的证据,其无法自圆其说,交代了盗刷闫某微信钱款经过。
张某某交代,他与闫某是朋友关系。一次聚餐时,他趁闫某操作手机时,悄悄记下了其手机解锁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随后登录了闫某微信账号,分数次盗刷了其微信绑定的银行卡账户资金3万余元,并将盗刷的资金用于自己的生活开支。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网络时代各类移动支付十分方便,大家切记要严格保管好自己的支付密码,在输入支付密码时即便是熟人也要避开,更不能轻易将账号密码告知他人或交由他人进行操作支付,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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