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杨宽)“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就拿到了工资,钱虽然少,但是你们一直在尽心尽力地调解,为你们点赞!”日前,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一起劳务报酬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原告康某在拿到工资报酬后,对诉服中心的法官连声道谢。
原告康某是一位年逾六旬的老人,曾在被告某餐饮公司任洗菜工,离职后与该餐饮公司在劳务报酬支付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康某遂起诉到莲池区法院,诉请该餐饮公司支付其四天劳务报酬共计621元。
诉服中心法官在审核中发现,该案属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较小的案件,本着定分止争的目标,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双方对于应当支付的劳务报酬仅存在工作天数上的争议,并由此引发支付纠纷。为此,办案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向餐饮公司负责人指出了及时支付员工工资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性,也对康某进行了劝解和引导。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最终,餐饮公司负责人同意按照4天工作时间支付康某工资6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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