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
第10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君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康保县轩辕宏顺建筑有限公司诉张家口华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康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河北君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723民初135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康保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林: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冀0131民初18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解学伟:

我院受理原告张晓燕与被告解学伟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 (2023)冀0131民初326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依法缺席判决。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2月2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石家庄市桥东区柳阳街18号柳阳佳园13-3-602等2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235020306)。建筑面积为125.2平方米。仓储面积为8.43平方米。起拍价900000元,保证金180000 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08,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车军辰、闫长锁:

本院受理的刘志英与车军辰、闫长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108民初937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8执60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牛文海:

本院受理原告平山县荣盛汽车运销有限公司诉被告牛文海、齐月平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平山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高怀秋:

本院受理原告李佳诉高怀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31民初2681号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判决:被告高怀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佳借款7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平山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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