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寿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依法对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案予以封存。
该案件审理完毕后,办案人员在刑事裁判文书上加盖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用章,在向诉讼参与人发放刑事裁判文书的同时,一并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全案进行封存。 尹世鹏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