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山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权江辉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曹某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后,李某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偿还本金及利息10万余元。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李某因暂时资金流转困难未能及时偿付欠款,希望通过调解能够重新达成还款协议。调解员积极与原告联系协调,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赵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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