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亚欣 彭佳文)近日,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促使当事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陈某与杨某在婚后相处中逐渐产生矛盾纠纷,导致夫妻关系恶化,感情彻底破裂。陈某起诉至古冶法院,请求依法判决离婚。
立案庭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李永顺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因双方都坚持离婚,法官选择通过调解解决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两个焦点问题,促成双方好聚好散。
调解过程中,法官本着化解矛盾、公平公正的原则,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做调解工作,一方面以情理疏导、安抚双方情绪,劝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从关爱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出发,正确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从法律、政策多角度充分释法明理,使当事人认识到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从矛盾重重转为互谅互让,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为彼此的婚姻保留了尊重和宽容。法庭工作人员在调解当天为双方送达了调解书,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赞赏。
家事案件无小案,家庭是社会最小的细胞。古冶法院秉持“全过程调解”的理念,让审判调解充满温度,全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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