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鹏宇)11月29日上午,随着庄严的法槌声敲响,原告杜某诉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一案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莲池区委副书记、区长张超作为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区司法局局长赵栓桥作为区政府委托代理人、韩庄乡乡长钱九海作为乡政府负责人一同参加庭审。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行政程序、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及辩论,张超认真听取了原告提出的诉求和申辩理由,并就行政争议化解发表意见,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该案将待合议庭进一步合议后作出裁判。
庭审结束后,张超表示,政府各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将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把体现人民情怀,增进民生福祉、服务于民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此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彰显了莲池区人民政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努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强决心。区政府将继续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审判工作的协调配合,全面提升出庭应诉工作质效,力促行政争议高效实质化解,全面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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