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谷雅丽 郑浣)12月5日,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灵寿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渔政部门、当地乡镇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在黄壁庄水库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按照“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督促非法捕捞水产品的6名涉案当事人“买单”向水库投放鱼苗9000余斤,修复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的损害,进一步保障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种群资源恢复和渔业可持续发展。
黄壁庄水库位于滹沱河干流上,生态资源极为丰富,是重要的生态保护区,非法捕捞的事件时有发生。2022年6月至7月,张某甲、郝某等6人分别在黄壁庄水库鹿泉段和灵寿段水域以设渔网捕捞、电鱼等方式非法捕捞渔产品,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导致水生生物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损失10万余元。案发后,上述涉案人员均认罪认罚,并自愿以“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督促他们对受损的生态进行修复。随着9000余斤鱼苗的放流,涉案人员实现了从“捕鱼人”到“补鱼人”的角色转变。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开展以来,鹿泉、灵寿两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加强协作,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在生态环境修复上通力合作,共同守护滹沱河流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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