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盐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贾郁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国、副检察长刘立杰应邀列席并就一起刑事发还案件发表检察意见。
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案件争议焦点、合议庭意见以及中院发还意见进行了详细汇报,王兴国、刘立杰对审委会讨论案件全程监督,与参会审委会委员针对发还提纲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形成决议。 赵志鹏 宫海军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