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控申工作是检察机关面对社会的‘窗口’,工作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检察监督工作,哪一个环节都不能疏忽大意,要一丝不苟、缜密处理。”这是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孟海龙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孟海龙于2011年就职于海兴县人民法院,2017年通过遴选进入沧州市检察院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履职尽责,勤勉工作,以实际行动不断书写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今年11月,最高检印发通知,对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团队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孟海龙获评优秀个人。
2022年初,根据工作需要,孟海龙被调整到沧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岗位。孟海龙深知,控申部门是一个听民诉、察民情、解民忧、贴近百姓的重要平台。要在这个岗位上履行好职责,就必须要让人民群众有理能讲、有惑能问、有冤能伸。
孟海龙迅速进入角色。工作中,对每一次接访,他都会真诚对待,换位思考;对群众的每一件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他都会认真办理,力争让群众满意。
“我的事儿终于有人给我解决了,我今天是特意来表示感谢的。”今年年初,家住沧县的村民马某专程来到沧州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送上了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原来,2022年初,马某被同村村民无故打伤,造成轻伤一级,住院治疗花费巨大。因一直未获得赔偿,致使其生活面临极大困难。怀着对“检察蓝”的信任,马某来到了沧州市检察院。孟海龙接待了马某,耐心细致地听取了马某的不幸遭遇,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得知所涉刑事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但尚未取得任何民事赔偿。因马某法律知识欠缺,没有应诉能力,孟海龙立即和市司法局取得联系,为其申请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根据马某的生活现状,积极为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以解其燃眉之急。通过将心比心的真诚回应,马某切身感受到了沧州检察的司法温暖,其反映的问题也一一得到妥善处理。一起信访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在孟海龙眼中,每次工作都是一次锻炼自身的好机会。为此,他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丰富积累自己的工作经验,并运用到办案过程中,力争使每一起案件都取得最佳效果。
在办理陈某申请民事监督一案时,因陈某与对方积怨较深,已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在此情况下,孟海龙秉承检察为民的司法理念,多次居中协调沟通。在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受到双方当事人高度好评。
孟海龙办理的监督案件往往是经历过多次发回重审和再审,大多疑难且复杂,一起案件经常涉及多门法律和社会知识。孟海龙不为所惧,不断丰富知识,并向老同志虚心请教,让这些案件最终得以解决。
有很多案件具有信访隐患,需要反复多次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孟海龙经常因加班加点工作忘记下班时间。他接待群众始终做到态度不躁、言语不急、法律讲解不断,使接访的过程变成展现检察院良好形象和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
孟海龙爱学习是出了名的,他在接访过程中学习,向身边优秀同事学习,从平时办案中学习,并且注重将工作中的经验转化成理论成果。他先后在报刊发表6篇理论调研文章,参与省级课题一项,不断提升个人理论水平。
孟海龙说,通过“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他对检察事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他都会努力克服,脚踏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