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郑伟)日前,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晓刚按照《院庭长阅核裁判文书制度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对一份发回重审刑事裁判文书进行阅核,听取了主办法官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这标志着该院院庭长阅核裁判文书制度正式步入司法实践。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上级法院有关要求,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监督体系,推动院庭长主动有效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提升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雄安新区中院在前期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审判委员会专题研究决定,于近日印发《院庭长阅核裁判文书制度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院庭长阅核裁判文书的阅核范围、阅核内容、阅核方式、阅核检查等。该举措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有效保障裁判文书阅核制度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助力法官高质量审理复杂、疑难、新型、敏感案件,确保裁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据了解,下一步雄安新区中院将以阅核机制为有力抓手,全面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把“阅核”作为平衡院庭长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管的“良方”,实现院庭长从“要我管”向“我要管”的理念转变,不断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大力推动新时代雄安新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