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 通讯员 王千浩)“我购买的明明是合格证、发票等手续齐全的车辆,一段时间后却被车管所告知车辆识别号与另一车辆的相同。”保定市莲池区的徐先生对此事气愤不已。经查,此车竟是报废试验车,几经辗转后被出售给徐先生。目前,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嫌疑人已被莲池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9年,保定市莲池区的徐先生从某车行花3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某品牌汽车。汽车到手后驾驶了一段时间,徐先生被车管所告知该车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系伪造,车辆识别号与另一辆车的相同。徐先生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后, 案件被移送莲池区检察院。经过承办检察官审查,原来这辆汽车是上汽某汽车有限公司的报废试验车,本应在上海某报废工厂等待完全拆解,却在磨除车辆识别号后,被该工厂的员工以整车的形式出售给了上海某汽车修理厂,之后又被倒卖至保定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司经营人王某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为该汽车伪造了车辆识别号、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等手续。一辆报废试验车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为了“正规”商品车,最终被出售给了徐先生。
2023年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莲池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同时,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期间,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促成犯罪嫌疑人退赔被害人徐先生损失15万余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试验汽车在经过工厂撞击试验,以及高温、高压、高海拔、尾气排放等非破坏性试验后,部分零部件性能已经下降或丧失,导致整车存在安全隐患,很难达到新车出厂质量技术要求,给道路交通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出售试验汽车违反产品质量法,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时请选择正规渠道,切不可贪图便宜,最终车财两空。


上一版




